心理咨询师教材-如何与求助者商定咨询目标
咨询目标是咨询师与求助者共同的目标,是双方都要实现的目标,因此要由双方商定。但双方如何商定,先商定哪些目标,可参照以下思路:
1.找出求助者的主要问题
所谓求助者的“主要问题”,就是求助者最关心、最困扰、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虽然有些求助者在第一次会谈开始时,就会说明最困扰的问题是什么。但有些求助者却需要经过多次会谈,慢慢摸索、探讨,才能明确。其中主要的原因是,有些求助者因为认知能力的局限,不能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而有些求助者虽然清楚自己的问题所在,但可能不好意思开门见山地诉说自己的问题,例如“我有同性恋的倾向”,“我跟某某人发生了暖昧关系,不知道怎么办”等。
有时求助者急于解决的问题不止一个,例如学习问题、焦虑问题、失眠问题,等等。咨询师发现其中有一个问题是最重要的,即求助者学习兴趣不大,没有付出应该付出的努力,由此引起学习成绩下降,并进而引起焦虑和失眠。那么,咨询的目标就应集中在如何增强学习兴趣上。
有时求助者的问题并无直接的内在联系,比如,既有学习、焦虑问题,又有恋爱矛盾问题,还有择业困扰等。咨询师经过分析发现,求助者的问题彼此各自独立。此时,咨询目标的确立就要分轻重缓急。咨询师可以与求助者商量:“你认为这些问题中,哪一个对你的影响最大?”“你认为这几个问题中,你现在最想解决哪一个问题?”从中确定一个,一般不宜同时展开多个目标的咨询。同时,咨询师要通过对其中一个问题的分析,来促使求助者举一反三,学会自己解决其他问题。
有时求助者的问题有主次难易之分。这就有两种解决办法:一种方法是先解决主要的,再解决次要的,这样就可以提高咨询效率,甚至解决了主要问题,次要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问题是一旦不成功或,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就容易影响求助者和咨询师的信心。另一种方法是先解决次要的、容易的,再解决主要的、困难的。这样做的好处是难度小,双方容易见到咨询效果,有助于提高求助者和咨询师的信心和积极性,对初学咨询者也是一种很好的鼓舞。
有时求助者提出的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可能与咨询师考虑的有差距。这种差距有时是用词的不同,本质上是一样的;而有时则可能是求助者局限于现实问题,而咨询师则是希望更深层的转变;有时也可能是咨询师未了解清楚具体情况或把握不准,致使目标偏离。这些都需要咨询双方共同交流,达成一致。
商定咨询目标需要求助者与咨询师的共同参与、共同配合。在商定咨询目标时既要考虑到求助者的问题和需要,又要参考合适的咨询理论。既要有具体的小目标,又要有立足于发展和完善的大目标。咨询目标的商定有时会是个过程,会随着咨询的不断深入而有所改变。
咨询实践中,可能咨询师与求助者的目标不太一致,虽经双方讨论,但还是难以统一。在这种情况下,应以求助者的目标为主。这样做的原因是,求助者还不能理解咨询师提出的目标,或者是求助者更清楚自己的问题,而咨询师还没有发现。无论哪一种情况,咨询师都不能要求求助者接受咨询师的目标,否则求助者理解不了,接受不了,不配合,咨询效果就大受影响。双方最初在咨询目标上出现差异是正常的,也是允许存在的,可以随着咨询的深入,双方逐渐调整目标。
咨询目标商定后,还没完成商定目标的全过程,还需要整合。咨询目标的整合是咨询师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首先咨询师应该把不同的咨询目标视为从一般、普遍、宏观、远期的目标到特殊、具体、微观、近期的目标这样一个连续体,这样就可以把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实现这两种有典型意义的目标统一,是咨询目标整合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心理咨询卓有成效的基础之一。如果只确立一种目标,或咨询目标没有经过整合,那么就会使咨询效果受到影响。从大目标着眼,从小目标着手,是辩证处理这两种目标关系的准则。
所谓咨询目标中的大目标即终极目标,是促进求助者的心理健康和发展,充分实现人的潜能,达到人格完善,最终拥有健康、快乐的生活。明确咨询的终极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实中,相当多的咨询师不重视或者意识不到长远目标、终极目标的重要性,往往局限于求助者明显的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只作表面处理。他们没有探讨求助者的问题是怎样产生的、怎样发展的、因何会如此、背后的机制是什么、如何才能避免发生类似的问题等。这种以问题为取向的咨询,往往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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