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师培训教材之安全卫生检查和事故处理制度
劳动关系协调师培训教材之安全卫生检查和事故处理制度
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具体原则。
(2)安全检查的具体形式。
1、定期安全检查。
2、随机安全检查。
(3)安全检查的基本内容。
1、生产现场中的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
2、生产装置、设备、设施的不安全情况;
3、特种、特殊设备;
4、在作业环境情况下不利于安全的各种因素;
5、管理制度的安全执行情况和如何避免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6、检查其他的项目内容。
事故伤亡报告的处理规章制度
(1)处理事故中的报告。
1、一旦发生事故,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要在事故发生后执行24小时报告制度,用最快的方式把事故具体情况上单位领导报告,由于主管部门和值班调整,再由主管部门转报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2、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发生事故单位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转移现场物件时要作好记录、标记或摄像拍照。安全部门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月报表及总结。
(2)事故的调查。
(3)事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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