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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劳动关系协调师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来源:德诚教育    发布时间:2014-11-07

清远劳动关系协调师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清远市地处中国广东省的中部,北江中下游,北面和东北面与韶关市为邻,东南和南面接广州市,南与佛山市接壤,西与肇庆市相连,是珠三角的“后花园”。劳动关系协调师从事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他们是企业和员工之间关系的润滑剂,可以促进企业和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和谐,使企业健康发展。

    那么在清远,劳动关系协调市的报考条件是什么呢?我们来看一下:

 

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接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接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

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8.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9.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0.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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