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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师-集体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协调处理

来源:德诚教育    发布时间:2014-11-26
劳动关系协调师-集体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协调处理
  (一) 集体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出现的情况包括:
  1.在已经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发生企业法人变更的情况, 新的企业法人对原有的集体合同全部或部分不履行;

  2.还有一些企业对原来的老职工履行集体合同的承诺,但对于新进企业的员工或是劳务工、农民工等履行。


  (二) 集体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协调处理:
  1.首先必须有敏锐的判断能力,熟悉法律法规的每一个详细规定以及集体合同的各项条款,在经常性的检查当中,及时发现问题,准确抓住问题的关键所在,通过早期干预,避免问题严重化;
  2.其次,要掌握解决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处理履行集体合同的争议,我们仍然主张先进行协商,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讨论。

  3.对于不听从劝告,坚持拒绝履行集体合同从而引发争议的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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