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协教材-确定制定草案的有关主体
劳协教材-确定制定草案的有关主体
1.企业最高管理层: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是用人单位,只能而且应当由最高层、对全体劳动者具有管理权的机构来制定。
2.顾问:管理者依赖顾问的建议发布规章,但在规章的形成过程中,顾问与管理者都扮演重要的角色。
3.工会:如果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提出不同方案和意见,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确定。另外,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1)审议建议权,对厂长关于企业经营
管理的大局和关系企业前途命运的大事、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审查同意和否决权,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权,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监督,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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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最高管理层: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是用人单位,只能而且应当由最高层、对全体劳动者具有管理权的机构来制定。
2.顾问:管理者依赖顾问的建议发布规章,但在规章的形成过程中,顾问与管理者都扮演重要的角色。
3.工会:如果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提出不同方案和意见,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确定。另外,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4.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全体职工: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职代会作出决议,决定必须有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才有效。
(1)审议建议权,对厂长关于企业经营
管理的大局和关系企业前途命运的大事、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审查同意和否决权,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权,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监督,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5)民主选举权,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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