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报名 学历提升 健康管理师 公共营养师 教师资格证 广东德诚教育,欢迎您!收藏本站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 劳动关系协调师 > 详细内容行业动态

劳协教材-确定制定草案的有关主体

来源:德诚教育    发布时间:2014-12-01
劳协教材-确定制定草案的有关主体
  1.企业最高管理层: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是用人单位,只能而且应当由最高层、对全体劳动者具有管理权的机构来制定。
  2.顾问:管理者依赖顾问的建议发布规章,但在规章的形成过程中,顾问与管理者都扮演重要的角色。
  3.工会:如果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提出不同方案和意见,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确定。另外,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4.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全体职工: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职代会作出决议,决定必须有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才有效。


  5.根据《企业法》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五项基本职权,即:
  (1)审议建议权,对厂长关于企业经营
管理的大局和关系企业前途命运的大事、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审查同意和否决权,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权,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监督,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5)民主选举权,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



  更多关于劳动关系协调师的知识内容请咨询德诚教育www.decheng-edu.com) ——专注于公共营养师考试、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心理咨询师资格、劳动关系协调师培训等职业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