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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师教材-处理职代会提案的程序

来源:德诚教育    发布时间:2015-01-07

劳动关系协调师教材-处理职代会提案的程序


  1.提案初审。合格者上报工会或提案委员会


  2.提案整理。提案委员会对收集的提案进行归纳、分类、统计、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即可立案,不够立案条件的应退给提案人并予以说明。属于不合格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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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明显不符合提案条件的,比如没有附议人,提案人和附议人非职工代表者,非职工代表亲自签名者,等等;
  (2)不属于本单位和本届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3)没经过充分的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提案;
  (4)不符合国家和政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5)不符合技术规范、缺乏可操作性的提案;
  (6)涉及职工对自身或他人个别的具体问题;

  (7)前段时间领导或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事宜。


  3.提案输送。工会或提案委员会对已立案的提案,认真整理,分类登记编号。分送给相关部门处理的提案,应有严格和明确的处理期限。


  4.公布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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