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师教材-处理职代会提案的程序
劳动关系协调师教材-处理职代会提案的程序
1.提案初审。合格者上报工会或提案委员会
2.提案整理。提案委员会对收集的提案进行归纳、分类、统计、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即可立案,不够立案条件的应退给提案人并予以说明。属于不合格提案:
(2)不属于本单位和本届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3)没经过充分的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提案;
(4)不符合国家和政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5)不符合技术规范、缺乏可操作性的提案;
(6)涉及职工对自身或他人个别的具体问题;
(7)前段时间领导或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事宜。
3.提案输送。工会或提案委员会对已立案的提案,认真整理,分类登记编号。分送给相关部门处理的提案,应有严格和明确的处理期限。
4.公布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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