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集体合同概述之集体合同的特征
人力资源管理师--集体合同概述之集体合同的特征
集体合同除具有一般协议的主体平等性、意思表示一致性、合法性和法律约束性以外,还具有自身的特点。
1.集体合同是规定劳动关系的协议。集体合同反映的是以劳动条件为实质内容的关系,整体性地规定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劳动权利与义务,现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是集体合同存在的基础。
2.工会或劳动者代表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企业,另一方当事人不能是劳动者个人或劳动者中的其他团体或组织,而只能是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则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为其代表。
3.集体合同是定期的书面合同,其生效需经特定程序。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集体合同文本须提交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经审核通过的集体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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