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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师培训-劳动争议诉讼

来源:德诚教育    发布时间:2015-05-06

劳动关系协调师培训-劳动争议诉讼


  劳动争议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活动。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关系协调师


  政府在处理劳动关系中发挥着以下作用:
  (1)维护国家利益;
  (2)组织作用;
  (3)平衡协调作用;
  (4)监督作用;
  (5)服务作用。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简称中国企联)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雇主组织,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核准注册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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