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报名 学历提升 健康管理师 公共营养师 心理咨询师 教师资格证 广东德诚教育,欢迎您!收藏本站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 人力资源管理师 > 详细内容行业动态

人力资源管理师--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措施

来源:德诚教育    发布时间:2015-05-20

人力资源管理师--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措施


  1.条件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2.时间限制。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的,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人力资源管理师


  3.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以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其标准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劳动者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报酬。


  4.人员限制。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



  大家想查看更多人力资源管理师各方面的相关信息,可以登录德诚学院网站(www.decheng-edu.com)(德诚学院专注于公共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劳动关系协调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职业资格证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