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报名 学历提升 健康管理师 公共营养师 心理咨询师 教师资格证 广东德诚教育,欢迎您!收藏本站
首页 > 新闻资讯 > 学院动态 > 详细内容学院动态

号外!号外!2017年广东省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大赛开始接受报名了

来源:德诚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22





竞赛宗旨


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大赛的宗旨是“参与、交流、竞技、提高”,重在参与交流,同台竞技,共同提高。竞赛活动以“提高职业技能,提升健康服务能力”为主题。通过竞赛活动,更好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与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进一步培养和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健康管理行业的发展与导向,发挥职业技能大赛工作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


1 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为健康管理师。

2 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和标准

(一)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包括笔试理论-技能知识竞赛和操作技能竞赛两部分组成。理论-技能知识竞赛采用闭卷笔答模式,操作技能竞赛采用现场电脑操作方式加老师现场评分模式进行。理论-技能知识竞赛和操作技能竞赛均实行百分制,理论-技能知识竞赛占70%(其中理论知识竞赛占30%,技能知识竞赛占40%),操作技能竞赛占30%,根据总分排出名次。总成绩前15名加试健康知识现场抢答环节进入前5名。

(二)竞赛标准

以健康管理师(三级)的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健康知识现场抢答环节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相关内容。

3 参赛对象和条件

(一)参赛对象

广东省内现从事个体和群体健康的检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咨询、指导和危险因素干预等工作的人员,包括医药卫生系统人员、健康管理公司职工,以及医药卫生类普通高校、高职院校的医药卫生专业的毕业学年前一学期学生。

(二)参赛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并具备如下条件之一的,都可以报名参赛: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在校毕业学年前一学期学生);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医药卫生专业毕业证书。(在校毕业学年前一学期学生);

3.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培训证明的;

4.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培训证明的。

(三)赛程设置

本次技能大赛为个人赛,参加大赛总人数不超过280人。

4 竞赛程序

(一)报名方法

竞赛组委会设立赛务组,各个单位(如院校、协会、学会、健康管理公司、地级市培训学校)组织的参赛选手,统一向单位报名,由单位统一报送赛务组;参赛个人直接向赛务组报名,赛务组负责资格审核。报名时报送参赛选手的如下材料(个人参赛不用“汇总表”):

1.报名表(见附件1);

2.汇总表(见附件2);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学历证复印件1张(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张,需加盖学校公章或学生处印章);

4.大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近照4张(照片背面注明选手单位名及本人姓名,供制作证件用)。

各参赛选手必须在2017年 9月22日- 10月15日,将参赛选手的上述4项材料报至赛务组。报名后不得更换参赛选手,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核

组委会办公室赛务组根据参赛条件,对选手的资格进行终审。于2017年10月17日前公布符合条件的参赛选手名单,并通知参赛选手。如发现报名参赛选手资格不符的,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后发现者,将取消其获得的荣誉。

(三)制发参赛证

组委会办公室赛务组对符合参赛的选手制发参赛证。

(四)参赛费用

符合条件参赛的选手,每人需缴纳人民币480元的参赛费用(说明:费用仅含复习资料费、考务费、大赛服装、参赛证件、证书工本费等;比赛期间产生的食宿、交通费等由选手自理。)

5 竞赛时间、地点安排

(一)参赛报名:

2017年 9月22日-10月15日。

(二)赛前培训阶段

2017年 10月18日至 11月18日。

(三)组织实施阶段

竞赛时间:2017年12月02日

(1)理论-技能知识:08:30-11:30,

(2)操作技能:13:00-16:45,

(3)现场抢答:17:00-18:00,

(四)总结表彰阶段

2017年12月02日18:20-19:00。

(五)竞赛地点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

6 竞赛规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佩戴竞赛组委会签发的选手证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应按指定座位号、竞赛编号参加竞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理论知识竞赛在竞赛开始30分钟后方可离开赛场。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除携带竞赛必备的笔外,所有通讯工具、资料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竞赛组委会规定的操作时间内,饮水由赛场统一准备。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行为处理。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题或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6.如果确实因为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评委、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

4.各参赛选手的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5.选手的出场顺序由电脑抽签决定,并于赛前检录时公布。

7 奖励办法

(一) 颁发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参加竞赛的选手,理论知识、技能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者,将颁发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竞赛前5名,理论知识、技能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者,并且持有健康管理师(三级)证书,可晋升健康管理师(二级)。

(二) 对竞赛前5名优胜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颁发名次证书。

8 裁判组织

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专家学者组成命题组和裁判组,主要负责制订竞赛规则、评分标准及相关竞赛技术性文件;负责竞赛场地和设施的检验和技术指导;负责大赛命题和大赛各阶段评判工作。

9 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仲裁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组。仲裁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报名请长按上方二维码,报名通道仅接受个人报名用,或者戳这链接http://d.eqxiu.com/s/KlPzp5CS进行报名,报名通道仅接受个人报名用,名额为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