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师拥良好的职业前景
劳动关系协调师拥有良好职业前景
劳动关系协调师是一群从事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随着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持续增长,劳动关系协调师显得更为重要。
由于职业需求,劳动关系协调师报考需要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陆续实施,劳动关系调整及劳动保障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劳动关系的协调成为当务之急。自2007年11月以来,劳动关系协调师被列为第十批新职业,这也就使得劳动关系协调师拥有非常好的职业前景。
目前我国的劳动关系协调正规化和职业化人才稀缺,为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实施了《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标准》,对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培训方法做了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在调节机构、地方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以及用人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和法务等部门都有劳动关系协调师。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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