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教材:会谈内容的选择原则及注意事项
心理咨询师教材:会谈内容的选择原则及注意事项
会谈内容的选择是极重要的,特别是把会谈作为治疗手段时,会谈的内容必须认真选择。
1.选择可以遵循以下会谈内容的原则:
(1)可接受:适合求助者的接受能力,符合求助者的兴趣;
(2)有效:对求助者的病因有直接或间接的针对性;对求助者的个性发展或矫正起关键作用;对深入探索求助者的深层病因有意义;对求助者症状的鉴别诊断有意义;对帮助求助者改善认知和正确理解问题有帮助;
(3)积极:对改变求助者的态度有积极作用。
2.会谈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心理咨询师的态度必须保持中性。接待、提问、倾听过程中,心理咨询师的面部表情、提问的语调、动作,均不可表达出对会谈的哪类内容感兴趣,不然可能有暗示和诱导因素带人到摄人性会谈中,从而使求助者的报告产生偏离,丢失客观信息。
(2)提问中避免失误。
(3)心理咨询师在摄人性会谈中,除提问和引导性语言之外,不能讲任何题外话。
(4)不能用指责、批判性语言阻止或扭转求助者的会谈内容。
(5)在摄人性会谈后不应给出绝对性的结论。
(6)结束语要诚恳、客气,不能用生硬的话,以免引起求助者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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